國民經濟分類 |
序號 |
事項名稱 |
審批證件名稱 |
審批部門 |
設定依據 |
一、綜合類 |
1 |
公共場所經營 |
《衛生許可證》 |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
2 |
投入使用、營業前需辦理消防安全檢查的公眾聚集場所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 |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
3 |
企業經營對環境有影響且須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管理規定》 |
|
4 |
外國(地區)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以及外國國際海運輔助企業(海運業、海運代理商)常駐代表機構 |
批準文件、登記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 |
|
5 |
外國(地區)會計師事務所常駐代表機構 |
批準文件、登記證 |
財政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
|
6 |
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及非居民長期旅客公私用物品進出境核準 |
批準文件、登記證 |
海關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41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常駐代表機構進出境公用物品監管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監管辦法》 |
|
一、綜合類 |
7 |
外國(地區)檢驗鑒定機構常駐代表機構 |
批準文件、登記證 |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
《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管理辦法》、《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 |
8 |
外國(地區)著作權涉外機構、認證機構、著作權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
批準文件、登記證 |
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 |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
|
9 |
暫時進出口貨物的核準 |
ATA單證冊(簽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暫時進/出境申請批準決定書》 |
海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 |
|
10 |
獲準進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審批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中直接批注"準予許可" |
海關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定》 |
|
11 |
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設立、合并、分立、停業、遷移或者主要登記事項變更 |
批準報備 |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 |
|
12 |
設立經營個人征信業務的征信機構審批 |
批準文件 |
中國人民銀行 |
《征信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31號) |
|
13 |
境外出版機構在境內設立辦事機構審批 |
批準文件 |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國務院新聞辦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84號) |
|
一、綜合類 |
14 |
境外廣播電影電視機構在華設立辦事機構審批 |
批準文件 |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國務院新聞辦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84號) |
15 |
外國銀行代表處設立審批 |
批準文件 |
銀監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78號 |
|
16 |
外國證券類機構設立駐華代表機構核準 |
批準文件 |
證監會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國務院關于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暫行規定》(國發〔1980〕272號) |
|
17 |
外國保險機構駐華代表機構設立審批 |
批準文件 |
保監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國務院關于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暫行規定》(國發〔1980〕272號) |
|
18 |
外航駐華常設機構設立審批 |
批準文件 |
中國民航局 |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84號) 《國務院關于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暫行規定》(國發〔1980〕272號) |
|
二、農、林、牧、漁業 |
19 |
農作物種子經營 |
《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20 |
種畜禽、蜂、蠶種生產經營 |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
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種畜禽管理條例》 |
|
二、農、林、牧、漁業 |
21 |
采集、收購、出售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和獵捕、收購、出售、運輸、攜帶、郵寄、加工、利用國家二級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 |
批準文件 |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
22 |
捕捉國家重點、省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 |
《捕捉證》 |
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辦法》、《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 |
|
23 |
經營利用國家重點、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 |
《經營利用證》 |
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辦法》、《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 |
|
24 |
運輸國家一、二級及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 |
《運輸證》 |
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辦法》、《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 |
|
25 |
采集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漁業類) |
《采集許可證》 |
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農業野生植物保護辦法》、《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 |
|
二、農、林、牧、漁業 |
26 |
國家二級以上(含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進出口 |
審核表 |
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 |
27 |
采集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和獵捕、出售、收購、利用、養殖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或其產品 |
審核文件 |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
|
28 |
引進陸生野生動物外來物種 |
審核文件 |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
《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引進陸生野生動物外來物種種類及數量審批管理辦法》 |
|
29 |
馴養繁殖國家重點、省重點水生野生動物 |
《馴養繁殖證》 |
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辦法》、《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 |
|
30 |
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 |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
|
31 |
興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和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 |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
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 |
|
32 |
水產種苗生產 |
《水產種苗生產許可證》 |
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水產苗種管理辦法》 |
|
二、農、林、牧、漁業 |
33 |
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 |
《水域灘涂養殖證》 |
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34 |
林木種子生產 |
《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 |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
35 |
林木種子經營 |
《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 |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
36 |
農作物種子生產 |
《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
37 |
進出口野生植物及其產品 |
審核文件 |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
|
38 |
食用菌菌種(母種和原種)生產經營 |
《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 |
|
39 |
草種生產 |
《草種生產許可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草種管理辦法》 |
|
40 |
草種經營 |
《草種經營許可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草種管理辦法》 |
|
41 |
蠶種生產 |
《蠶種生產許可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蠶種管理辦法》 |
|
42 |
蠶種經營 |
《蠶種經營許可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蠶種管理辦法》 |
|
43 |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合格證書》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
|
44 |
森林、林木采伐 |
《采伐許可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廣東省森林采伐管理辦法》 |
|
45 |
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 |
合格證書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
46 |
草種質量檢驗機構 |
合格證書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草種管理辦法》 |
|
47 |
食用菌菌種質量檢驗機構 |
合格證書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蠶種管理辦法》 |
|
48 |
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 |
《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
|
二、農、林、牧、漁業 |
49 |
轉基因水生生物生產加工 |
《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 |
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
《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批辦法》 |
50 |
漁業捕撈 |
《漁業捕撈許可證》 |
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 |
|
51 |
漁業船舶船用產品檢測機構 |
資質認定 |
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
《漁業船舶船用產品檢驗規程》(國漁檢(產)〔2002〕93號) |
|
52 |
運輸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出省境 |
批準文件和陸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出省運輸證明 |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
|
53 |
建立固定狩獵場 |
批準文件 |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
|
54 |
外國人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進行野外考察、標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攝電影、錄像 |
審核文件 |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
|
二、農、林、牧、漁業 |
55 |
出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其他檢疫物的生產、加工、存放單位注冊登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出境動物養殖企業注冊證》、《出境水生動物養殖場/中轉場檢驗檢疫注冊登記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境種苗花卉生產經營企業檢疫注冊登記證書》、《出口飼料生產、加工、存放企業檢驗檢疫注冊登記證》、《出境水果包裝廠注冊登記證書》、《出境水果果園注冊登記證書》 |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
56 |
棉花收購加工 |
《棉花收購或加工資格證書》 |
發展改革部門 |
《棉花加工資格認定和市場管理暫行辦法》 |
|
三、采礦業 |
57 |
非煤礦礦山企業 |
《采礦許可證》 |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 |
《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
|||
58 |
開采礦鹽 |
制鹽企業批準文件 |
鹽業行政主管部門 |
《廣東省鹽業管理條例》 |
|
《采礦許可證》 |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 |
|||
59 |
開發鹽資源、開辦制鹽企業、擴大鹽業生產規模 |
批準文件 |
鹽業行政主管部門 |
《鹽業管理條例》、《廣東省鹽業管理條例》 |
|
60 |
煤炭開采 |
《采礦許可證》 |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關閉整頓小煤礦和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1〕68號) |
|
四、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 |
61 |
生豬定點屠宰廠(場) |
《生豬定點屠宰證書》 |
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 |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
62 |
飼料添加劑生產 |
《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
|
63 |
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生產 |
《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
|
64 |
濃縮飼料、配合飼料、精料補充料生產 |
《濃縮飼料、配合飼料、精料補充料生產許可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
|
65 |
單一飼料生產 |
《單一飼料生產許可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
|
66 |
食鹽生產 |
《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證書》 |
鹽業行政主管部門 |
《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食鹽專營辦法》、《廣東省鹽業管理條例》 |
|
67 |
食鹽批發 |
《食鹽批發許可證》 |
鹽業行政主管部門 |
《食鹽專營辦法》、《廣東省鹽業管理條例》 |
|
68 |
食品生產 |
《食品生產許可證》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
|
69 |
食品經營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
|
70 |
保健食品生產 |
《食品生產許可證》(保健食品)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
|
71 |
保健食品經營 |
《食品經營許可證》(保健食品)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
|
72 |
食品相關產品生產 |
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 |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
|
四、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 |
73 |
食品添加劑生產 |
《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添加劑)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
74 |
酒類生產 |
《廣東省酒類生產許可證》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
|
《食品生產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東省酒類專賣管理條例》 |
||||
75 |
煙草專賣零售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
76 |
設立煙葉收購站(點) |
批準文件 |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
77 |
煙草專賣品(生產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等) |
《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 |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
78 |
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核發 |
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 |
國家煙草專賣局 |
國家煙草專賣局或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 |
|
79 |
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核發 |
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 |
國家煙草專賣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223號) |
|
80 |
成品油煉油 |
批準文件 |
發展改革部門 |
《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的通知》(國發〔2014〕53 號)、《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 |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81 |
成品油批發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 |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
《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 |
|||
四、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 |
82 |
成品油零售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
《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 |
|||
83 |
特種設備制造 |
《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 |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試行)》、《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許可鑒定評審細則》 |
|
84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
|||
85 |
經營第一類監控化學品 |
批準文件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
|
86 |
經營第二類監控化學品 |
批準文件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
|
87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
|
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
|
88 |
危險化學品使用 |
《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89 |
危險化學品運輸 |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道路運輸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
|
90 |
煙花爆竹批發 |
《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
|
91 |
煙花爆竹零售 |
《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
|
四、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 |
92 |
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 |
在《藥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上注明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法》、《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部分特殊藥品行政審批項目下放相關工作的通知》 |
93 |
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 |
《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
94 |
第二類、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 |
《第二類、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證明》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
95 |
監控化學品生產特別許可 |
《監控化學品生產特別許可證》 |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
|
96 |
藥品生產 |
《藥品生產許可證》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 |
|
《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 |
|||
97 |
第二類精神藥品制劑生產 |
在《藥品生產許可證》正本上標注類別、副本上在類別后括弧內標注藥品名稱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生產管理辦法》 |
|
四、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 |
98 |
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 |
在《藥品生產許可證》正本上標注類別、副本上在類別后括弧內標注藥品名稱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法》、《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部分特殊藥品行政審批項目下放相關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藥化監〔2014〕73號) |
99 |
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以及第二類精神藥品原料藥定點生產 |
在《藥品生產許可證》正本上標注類別、副本上在類別后括弧內標注藥品名稱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生產管理辦法》 |
|
100 |
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 |
《放射性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放射性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 |
|
101 |
藥品批發 |
《藥品經營許可證》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管理的暫行規定》(粵食藥監法〔2008〕204號) |
|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管理的暫行規定》(粵食藥監法〔2008〕204號) |
|||
四、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 |
102 |
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區域性批發 |
在《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中予以注明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經營管理辦法》 |
103 |
第二類精神藥品批發 |
在《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中予以注明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經營管理辦法》 |
|
104 |
藥品零售 |
《藥品經營許可證》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管理的暫行規定》(粵食藥監法〔2008〕204號) |
|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管理的暫行規定》(粵食藥監法〔2008〕204號) |
|||
105 |
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生產 |
《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 |
|
106 |
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 |
《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 |
|
107 |
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 |
《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證書》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 |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
電信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
|||
四、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 |
108 |
消毒產品生產(消毒劑、非醫療用途的消毒器械和衛生用品) |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 |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
《消毒管理辦法》、《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規定》 |
109 |
農藥生產 |
《農藥生產批準證書》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農藥管理條例》 |
|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
|||
110 |
開辦農藥生產企業核準 |
批準文件 |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
《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生產管理辦法》 |
|
111 |
獸藥生產 |
《獸藥生產許可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獸藥管理條例》 |
|
112 |
獸藥經營 |
《獸藥經營許可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獸藥管理條例》 |
|
113 |
生產放射性同位素、銷售和使用Ⅰ類放射源、銷售和使用Ⅰ類射線裝置 |
《輻射安全許可證》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 |
|
114 |
生產、銷售、使用其它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 |
《輻射安全許可證》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 |
|
115 |
農業機械維修 |
《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 |
|
116 |
糧食收購 |
《糧食收購許可證》 |
糧食行政管理部門 |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 |
|
117 |
民用航空器(發動機、螺旋槳)生產許可 |
|
中國民航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
|
118 |
汽車、摩托車整車和發動機生產、裝配、加工貿易 |
項目批準文件 |
發展改革部門 |
《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汽車工業項目管理意見的通知》(國發〔1997〕24號) |
|
四、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 |
119 |
民用******(彈藥)制造、配售許可 |
|
公安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法》 |
120 |
民用爆炸物品銷售 |
《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 |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
121 |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 |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 |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試行)》、《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許可鑒定評審細則》 |
|
122 |
特種設備設計 |
《特種設備設計許可證》 |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試行)》、《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許可鑒定評審細則》、《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規則》 |
|
123 |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維修 |
《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維修資格證》 |
公安機關 |
《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條例》 |
|
124 |
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 |
《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證》 |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試行)》、《氣瓶充裝許可規則》、《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的許可與監督辦法》 |
|
125 |
計量器具制造、修理 |
《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 |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監督管理辦法》 |
|
126 |
民用爆炸物生產許可 |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6號) |
|
四、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 |
127 |
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運輸 |
《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煙花爆竹運輸許可證》 |
公安機關 |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
128 |
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 |
《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憑證》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
|
129 |
獸藥安全性評價單位 |
批準文件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獸藥管理條例》 |
|
130 |
銷售、使用IV、V放射源和生產、銷售、使用Ⅲ類射線裝置 |
《輻射安全許可證》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 |
|
131 |
化妝品生產 |
《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 |
|
132 |
裝幀流通人民幣 |
批準文件 |
中國人民銀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
|
133 |
食鹽零售 |
《食鹽零售許可證》 |
鹽業行政主管部門 |
《食鹽專營辦法》、《廣東省鹽業管理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四輪行政審批事項調整目錄》(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42號) |
|
134 |
食鹽運輸 |
《食鹽準運證》 |
鹽業行政主管部門 |
《食鹽專營辦法》、《廣東省鹽業管理條例》 |
|
135 |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 |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證明》 |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
|
136 |
生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 |
產品衛生許可批準文件 |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
|
137 |
制造、銷售和進口國務院規定廢除的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計量器具和國務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計量器具審批 |
批準文件 |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質檢總局關于印發<制造、銷售和進口國務院規定廢除的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計量器具和國務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計量器具審批工作指南>的通知》(國質檢量〔2015〕243號) |
|
四、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 |
138 |
計量器具型式批準(樣機試驗)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 |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計量器具新產品管理辦法》 |
139 |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 |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 |
國防科技主管部門 |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條例》 |
|
140 |
監控化學品進出口業務 |
批準文件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
|
141 |
監控化學品生產設施建設 |
批準文件 |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
|
142 |
鉻化合物生產建設許可 |
批準文件 |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立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鉻化合物生產建設許可管理辦法》 |
|
143 |
商用密碼產品生產定點單位初審 |
《商用密碼產品生產定點單位證書》 |
密碼管理機構 |
《商用密碼管理條例》 |
|
144 |
商用密碼產品銷售單位許可初審 |
《商用密碼產品銷售許可證》 |
密碼管理機構 |
《商用密碼管理條例》 |
|
145 |
商用密碼產品品種和型號初審 |
《商用密碼產品品種和型號證書》 |
密碼管理機構 |
《商用密碼管理條例》 |
|
146 |
密碼產品和含密技術的設備進口許可初審 |
《密碼產品和含密技術的設備進口許可證》 |
密碼管理機構 |
《商用密碼管理條例》 |
|
147 |
商用密碼產品出口許可初審 |
《商用密碼產品出口許可證》 |
密碼管理機構 |
《商用密碼管理條例》 |
|
148 |
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境外密碼產品初審 |
《使用境外生產的密碼產品準用證》 |
密碼管理機構 |
《商用密碼管理條例》 |
|
149 |
境外組織和個人在華使用密碼產品或含密技術的設備初審 |
《境外組織或個人使用密碼產品準用證》 |
密碼管理機構 |
《商用密碼管理條例》 |
|
150 |
持有、使用、生產、儲存、運輸和處置核材料 |
《民用核材料許可證》 |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制條例》 |
|
四、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 |
151 |
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動進口許可證》 |
商務部、省商務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貨物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辦法》、《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 |
152 |
限制進口機電產品進口許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 |
商務部 |
《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重點舊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 |
|
153 |
出口監管倉庫設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監管倉庫注冊登記證書》 |
海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出口監管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規定》 |
|
154 |
保稅倉庫設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稅倉庫注冊登記證書》 |
海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出口監管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規定》 |
|
155 |
免稅商店設立 |
批準文件 |
海關總署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免稅商店及免稅品監管辦法》 |
|
156 |
海關監管貨物倉儲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注冊登記證書》 |
海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
|
157 |
國營貿易管理貨物的進出口 |
授權經營企業目錄 |
商務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 |
|
158 |
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工業產品生產 |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關于印發〈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省級發證工作規范〉的通知》(國質檢監〔2006〕413號) |
|
四、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 |
159 |
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核發 |
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 |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6號) |
160 |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 |
許可證 |
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 |
|
五、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161 |
從事發電業務 |
《發電類電力業務許可證》 |
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 |
《電力監管條例》、《電力許可證管理規定》 |
162 |
從事供電業務 |
《供電類電力業務許可證》 |
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 |
《電力監管條例》、《電力許可證管理規定》 |
|
163 |
從事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活動 |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
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 |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 |
|
164 |
燃氣經營 |
《燃氣經營許可證》 |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 |
《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 |
|
165 |
設立集中式供水單位 |
《衛生許可證》 |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
|
166 |
從事輸電業務 |
《輸電類電力業務許可證》 |
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 |
《電力監管條例》、《電力許可證管理規定》 |
|
167 |
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 |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管理規定》 |
|
六、建筑業 |
168 |
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單位資質認定 |
《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證》 |
氣象主管機構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管理辦法》 |
《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證》 |
氣象主管機構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管理辦法》 |
|||
六、建筑業 |
169 |
建筑業企業(包括施工總承包序列、專業承包序列、勞務分包序列) |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
|||
170 |
文物保護工程甲(一)級資質 |
文物保護工程甲(一)級資質證書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辦法》、《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管理辦法》、《文物保護工程監理資質管理辦法》 |
|
171 |
文物保護工程乙(二)級及以下資質 |
文物保護工程乙(二)級及以下資質證書 |
廣東省古跡保護協會 |
《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辦法》、《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管理辦法》、《文物保護工程監理資質管理辦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廣東省暫時調整部分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 |
|
七、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172 |
公共航空運輸 |
《籌建認可決定通知書》、《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 |
民用航空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
173 |
民用航空器維修 |
《民用航空器維修許可證》 |
民用航空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 |
|
174 |
道路旅客運輸經營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
175 |
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
七、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176 |
道路運輸站(場)經營業務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177 |
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政許可決定書》、《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178 |
中外合作、合資經營道路運輸企業 |
對立項申請進行批準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
179 |
從事道路客運站經營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
180 |
從事國際道路運輸 |
《道路運輸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
181 |
鐵路運輸企業 |
鐵路運輸許可證 |
鐵路監督管理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
|
182 |
從事國內水路運輸業經營,含水路運輸企業(船舶)開業 |
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
|
183 |
國內船舶管理業務 |
《國內船舶管理業務經營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
|
184 |
國際船舶運輸 |
《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 |
|
185 |
無船承運 |
《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登記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 |
|
186 |
國際船舶管理 |
《國際海運輔助業經營資格登記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 |
|
七、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187 |
從事內地與臺灣、港澳間海上運輸 |
《臺灣海峽兩岸間水路運輸許可證》、《臺灣海峽兩岸間船舶營運證》 |
交通運輸部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
188 |
船員服務機構 |
備案登記或《海船船員服務機構許可證》 |
海事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 |
|
189 |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
190 |
機動車維修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
191 |
出租客運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廣東省出租汽車管理辦法》 |
|
192 |
碼頭和其他港口設施經營 |
《港口經營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或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港口經營管理規定》、《關于做好港口經營管理規定實施工作的通知》(交水發〔2010〕46號) |
|
193 |
貨物裝卸、倉儲服務 |
《港口經營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或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港口經營管理規定》、《關于做好港口經營管理規定實施工作的通知》(交水發〔2010〕46號) |
|
194 |
港口拖輪、駁運服務 |
《港口經營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或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港口經營管理規定》、《關于做好港口經營管理規定實施工作的通知》(交水發〔2010〕46號) |
|
195 |
船舶港口服務 |
《港口經營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或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港口經營管理規定》、《關于做好港口經營管理規定實施工作的通知》(交水發〔2010〕46號) |
|
七、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196 |
港口設施、設備和港口機械的租賃、維修服務 |
《港口經營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或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港口經營管理規定》、《關于做好港口經營管理規定實施工作的通知》(交水發〔2010〕46號) |
197 |
港口理貨服務 |
《港口經營許可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或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港口經營管理規定》、《關于做好港口經營管理規定實施工作的通知》(交水發〔2010〕46號) |
|
198 |
危險貨物港口作業 |
《港口經營許可證》、《港口危險貨物作業附證》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或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港口經營管理規定》、《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水路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交通部令第10號) |
|
199 |
引航機構的設置 |
批準文件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船舶引航管理規定》 |
|
200 |
海員外派機構 |
《海員外派機構資質證書》 |
海事管理機構 |
《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外派管理規定》 |
|
201 |
成品油倉儲經營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
|
《成品油倉儲經營批準證書》 |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
《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 |
|||
202 |
經營郵政通信業務 |
批準文件 |
郵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
|
203 |
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 |
|
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
|
204 |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 |
|
國家郵政局或省級郵政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
|
205 |
危險品航空運輸 |
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文件 |
民用航空主管部門 |
《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 |
|
七、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206 |
通用航空企業經營許可 |
通用航空企業經營許可 |
中國民航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國務院關于第六批決定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
207 |
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企業、車輛注冊 |
《境內公路運輸企業載運海關監管貨物注冊登記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汽車載運海關監管貨物車輛準載證》 |
海關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
|
208 |
小型船舶往來香港、澳門進行貨物運輸備案 |
《來往港澳小型船舶登記備案證書》、《來往港澳小型船舶進出境(港)海關監管薄》 |
海關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
|
209 |
保稅物流中心(A型)設立 |
《保稅物流中心(A型)注冊登記證書》 |
海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稅物流中心(A型)暫行管理辦法》 |
|
210 |
保稅物流中心(B型)設立 |
《保稅物流中心(B型)注冊登記證書》 |
海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稅物流中心(B型)暫行管理辦法》 |
|
211 |
保稅工廠設立 |
《加工貿易保稅工廠登記證書》 |
海關 |
《加工貿易保稅工廠登記證書》 |
|
212 |
進料加工保稅集團登記 |
《進料加工保稅集團登記證》 |
海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料加工保稅集團管理辦法》 |
|
213 |
船員培訓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許可證》 |
海事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管理規則》 |
|
214 |
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班)資格認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拖拉機培訓許可證》 |
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
七、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215 |
驗船機構的設置 |
批準文件 |
海事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船舶檢驗工作管理暫行辦法》 |
216 |
航運公司安全營運與防污染能力符合證明 |
《符合證明》、《臨時符合證明》、簽注頁、《(符合證明)有效性維持證明》 |
海事管理機構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運公司安全與防污染管理規定》 |
|
八、住宿和餐飲業 |
217 |
旅館業 |
《特種行業許可證》 |
公安機關 |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
218 |
餐飲服務 |
《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
|
219 |
口岸衛生許可證核發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口岸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許可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口岸服務行業衛生許可證》 |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
九、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220 |
基礎電信業務 |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
電信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
九、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221 |
外商投資電信業 |
《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 |
222 |
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
電信管理機構 |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
|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
|||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
|||
223 |
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 |
《網絡經營許可證》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 |
|
《域名備案》 |
電信管理機構 |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
|||
224 |
開辦有線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 |
《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經營許可證(有線)》 |
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
225 |
開辦無線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 |
《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經營許可證(無線)》 |
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
十、金融業 |
226 |
融資性擔保機構設立審批 |
|
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國務院關于修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48號)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令2010年第3號) |
227 |
小額貸款公司 |
省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關于核準機構設立資格的通知(一事一文) |
省金融辦 |
《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廣東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試行)》(粵金〔2009〕10號) |
|
十、金融業 |
228 |
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 |
|
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典當管理辦法》(商務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號) |
229 |
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審批 |
《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評估資格證書》 |
財政部門、證券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
|
230 |
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 |
《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 |
財政部門、證券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財政部、證監會關于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相關問題的通知》(財會〔2012〕2號) |
|
231 |
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審批 |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證書》(投資咨詢機構)、批準文件(財務顧問機構)、《證券評級業務許可證》 |
證券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
|
232 |
期貨公司設立審批 |
批準文件、《經營期貨業務許可證》 |
證券監督管理部門 |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
|
233 |
設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
批準文件 |
證券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
|
234 |
設立證券金融公司 |
批準文件 |
證券監督管理部門 |
《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轉融通業務監督管理試行辦法》 |
|
235 |
保險經紀機構 |
批準文件、《經營保險經紀業務許可證》 |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
|
236 |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 |
批準文件、《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 |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
|
237 |
保險兼業代理業務 |
批準文件、《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 |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
|
十、金融業 |
238 |
保險公估機構 |
批準文件、《經營保險公估業務許可證》 |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 |
《保險公估機構監管規定》 |
239 |
銀行、農村信用社、兌換機構等結匯、售匯業務 |
批準文件 |
外匯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
240 |
保險、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 |
批準文件 |
外匯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
241 |
非金融機構經營結匯、售匯業務 |
批準文件 |
外匯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
242 |
設立期貨專門結算機構審批 |
批準文件 |
證監會 |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7號) |
|
243 |
專屬自保組織和相互保險組織設立審批 |
批準文件 |
保監會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
|
十一、房地產業 |
244 |
物業服務企業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 |
245 |
房地產估價 |
《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證書》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建設部關于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 |
|
246 |
房地產開發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
|
十二、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247 |
經營境內、入境旅游業務 |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 |
248 |
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申請 |
批準文件 |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 |
|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 |
|||
249 |
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設立旅行社 |
《港澳投資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審定意見書》 |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
《旅行社條例》 |
|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旅行社條例》 |
|||
十二、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250 |
外商投資旅行社 |
《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審定意見書》 |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
《旅行社條例》 |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
《旅行社條例》 |
|||
251 |
旅行社經營邊境旅游業務 |
批準文件 |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 |
|
252 |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 |
批準文件、《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證書》 |
財政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
|
253 |
代理記賬許可 |
《代理記帳許可證書》 |
財政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 |
|
254 |
電子認證服務 |
《電子認證許可證》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
|
255 |
人才中介服務機構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
|
256 |
中外合資(合作)職業中介機構 |
《職業介紹許可證》 |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
|
257 |
職業介紹機構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廣東省職業介紹管理條例》、《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
|
258 |
中外合資人才中介機構設立審批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人才市場管理規定》、《中外合資人才中介機構管理暫行規定》、《廣東省人才市場條例》 |
|
259 |
中外合作職業介紹機構設立審批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職業介紹機構設立管理暫行規定》、《廣東省職業介紹條例》 |
|
260 |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書》 |
教育行政部門 |
《國務院關于加強出入境中介活動管理的通知》(國發〔2000〕25號)、《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 |
|
十二、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261 |
資產評估機構 |
批準文件、《資產評估資格證書》 |
財政部門 |
《資產評估機構審批和監督管理辦法》 |
262 |
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業務 |
批準文件 |
證券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
|
263 |
保安服務許可證核發 |
《保安服務許可證》 |
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64號) |
|
264 |
拍賣企業 |
《拍賣經營批準證書》 |
商務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
|
265 |
拍賣企業經營文物拍賣 |
《文物拍賣許可證》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 |
|
266 |
旅行社服務網點 |
《旅行社服務網點備案登記證明》 |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
《旅行社條例》 |
|
267 |
旅行社分社 |
《旅行社分社備案登記證明》 |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
《旅行社條例》 |
|
268 |
公章刻制業 |
《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 |
公安機關 |
《廣東省印章刻制管理規定》 |
|
269 |
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務機(境外就業、留學除外) |
經營許可證 |
公安機關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國務院關于加強出入境中介活動管理的通知》(國發〔2000〕25號) |
|
270 |
報關企業注冊登記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企業報關注冊登記證書》 |
海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專業報關企業的管理規定》 |
|
271 |
土地估價機構 |
土地評估中介機構職業注冊證書 |
廣東省不動產登記與估價專業人員協會 |
《土地估價機構管理暫行規定》 |
|
十二、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272 |
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 |
《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 |
保密工作部門 |
《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 |
273 |
定點制作、復制省屬及以上國家秘密及國家秘密載體 |
《國家秘密載體復制許可證》 |
保密工作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國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保密局關于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 |
|
274 |
定點制作、復制市屬及以下國家秘密及國家秘密載體制作、復制 |
《國家秘密載體復制許可證》 |
保密工作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國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保密局關于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9號) |
|
275 |
定點維修維護省屬涉密計算機、辦公自動化設備 |
《廣東省涉密計算機、辦公自動化設備定點維修維護證書》、《廣東省涉密設備定點維修維護崗位證》 |
保密工作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高技術條件下保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家秘密設備﹑產品的保密規定》、《廣東省國家保密局關于涉密計算機﹑通信和辦公自動化設備定點維修維護管理的規定》(粵秘局〔2007〕41號) |
|
276 |
定點維修維護市屬及以下涉密計算機、辦公自動化設備 |
《涉密計算機、辦公自動化設備定點維修維護證書》、《涉密設備定點維修維護崗位證》 |
保密工作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高技術條件下保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家秘密設備﹑產品的保密規定》、《廣東省國家保密局關于涉密計算機﹑通信和辦公自動化設備定點維修維護管理的規定》(粵秘局〔2007〕41號)、《廣東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9號) |
|
十二、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277 |
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 |
廣東省二手車交易市場(中心)經營者備案 |
商務主管部門 |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 |
278 |
對外貿易經營者 |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
商務主管部門 |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 |
|
279 |
對外承包工程資格 |
對外承包工程證書 |
商務主管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對外承包工程資格管理辦法》 |
|
280 |
污染危害性貨物評估機構 |
資質證書 |
海事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
|
281 |
企業境外投資 |
《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
商務主管部門 |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
|
十三、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282 |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 |
《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備案證明》 |
商務主管部門 |
《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 |
備案登記 |
公安機關 |
《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 |
|||
283 |
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的,應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284 |
廢礦物油和廢鎘鎳電池的危險廢物收集 |
《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的,應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十三、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285 |
醫療廢物 |
《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的,應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286 |
報廢汽車回收和拆解 |
《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書》 |
商務主管部門 |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 |
|
《報廢汽車回收和拆解備案證》 |
公安機關 |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 |
|||
287 |
嚴控廢物處理 |
《嚴控廢物處理許可證》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廣東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二批)》(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2號)、《廣東省嚴控廢物處理許可實施辦法》、《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 |
|
288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證書》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 |
|
289 |
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 |
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 |
|
290 |
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 |
《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 |
|
291 |
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 |
《貯存許可證》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和處置許可管理辦法》 |
|
292 |
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 |
《處置許可證》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和處置許可管理辦法》 |
|
十三、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293 |
進口廢物 |
《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進口廢塑料環境保護管理規定》、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貫徹實施國家固體廢物進口管理有關規定的意見》(粵環〔2011〕57)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動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進口廢塑料環境保護管理規定》、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貫徹實施國家固體廢物進口管理有關規定的意見》(粵環〔2011〕57) |
|||
294 |
拆船廠 |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防止拆船污染環境管理條例》 |
|
295 |
城市園林綠化企業 |
《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證書》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辦法》 |
|
296 |
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內收貨人注冊登記 |
《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內收貨人注冊登記證書》 |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
|
297 |
船舶油料供受作業單位 |
備案 |
海事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 |
|
298 |
沿海污染清除作業單位 |
資質證書 |
海事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
|
十四、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299 |
營利性養老機構 |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 |
民政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
300 |
殯儀服務站 |
《殯儀服務許可證》 |
民政部門 |
《殯葬管理條例》 |
|
301 |
殯儀館、火葬場 |
批準文件 |
民政部門 |
《殯葬管理條例》 |
|
302 |
骨灰堂 |
批準文件 |
民政部門 |
《殯葬管理條例》 |
|
303 |
經營性公墓經營 |
經營性公墓(骨灰樓堂)服務許可證 |
民政部門 |
《殯葬管理條例》 |
|
十五、教育 |
304 |
保安培訓機構 |
《保安培訓許可證》 |
公安機關 |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
305 |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施教機構 |
《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施教機構備案證書》 |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
《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施教機構備案的管理辦法》 |
|
306 |
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立審批 |
審批文件 |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管理辦法》 |
|
十六、衛生和社會工作 |
307 |
營利性醫療機構 |
《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
308 |
放射診療 |
《放射診療許可證》 |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
|
309 |
設立中外合資、合作印刷企業和外商獨資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審批 |
|
省級人民政府新聞出版廣電行政主管 |
《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15號)《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 |
|
310 |
設立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審批 |
|
省級人民政府新聞出版廣電行政主管部門 |
《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15號) |
|
311 |
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 |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 |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管理辦法》、《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設置標準》(國計生發〔2001〕150號) |
|
312 |
醫療保健機構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注明獲準開展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 |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 |
|
十六、衛生和社會工作 |
313 |
醫療機構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或設置人類精子庫 |
《醫療機構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許可證書》或《醫療機構設置人類精子庫許可證書》 |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14號)、《國務院關于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7〕33號)、《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28號)、《衛生部關于印發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與人類精子庫評審、審核和審批管理程序》(衛科教發〔2003〕177號) |
314 |
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
《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 |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 |
|
315 |
血液制品生產經營 |
《藥品生產許可證》(生物制品)、《藥品經營許可證》(生物制品)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血液制品管理條例》、《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
|
316 |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 |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 |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廣東省母嬰保健技術服務項目審批管理辦法》 |
|
317 |
單采血漿站 |
《單采血漿許可證》 |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
《血液制品管理條例》、《單采血漿站管理辦法》 |
|
十七、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318 |
設立出版單位審批 |
|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
《出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4號) |
319 |
出版物批發 |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
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 |
《出版管理條例》、《音像制品管理條例》、《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 |
|
320 |
出版物零售單位 |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
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 |
《出版管理條例》、《音像制品管理條例》、《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 |
|
321 |
設立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審批 |
|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
《出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4號) |
|
十七、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322 |
經營電子出版物復制 |
《復制經營許可證》 |
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 |
《出版管理條例》、《音像制品管理條例》、《復制管理辦法》 |
323 |
經營音像制品復制 |
《復制經營許可證》 |
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 |
《出版管理條例》、《音像制品管理條例》、《復制管理辦法》 |
|
324 |
設立電影發行企業 |
《電影發行經營許可證》 |
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 |
《電影管理條例》 |
|
325 |
境內公司企業設立電影放映單位 |
《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 |
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 |
《電影管理條例》 |
|
326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單位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 |
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 |
|
327 |
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 |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 |
|
328 |
網絡傳播視聽節目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
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 |
《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 |
|
329 |
鄉鎮廣播電視站 |
《廣播電視站許可證》 |
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有線電視管理暫行辦法》、《〈有線電視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
|
330 |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 |
《廣東省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許可證》、《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國家體育總局監制)》 |
體育主管部門 |
《全民健身條例》 |
|
331 |
娛樂場所 |
《娛樂經營許可證》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
《娛樂場所備案書》 |
公安機關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 |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
十七、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332 |
設立中外合資、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 |
《娛樂經營許可證》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娛樂場所備案書》 |
公安機關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 |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
333 |
營業性文藝表演團體 |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
334 |
演出經紀機構 |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
335 |
港、澳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獨資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審批 |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 |
|
336 |
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審批 |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 |
|
337 |
演出場所經營單位 |
內資出具《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備案證明》,外資出具《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
338 |
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內地方控股合資演出團體 |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九 |
|
十七、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339 |
港、澳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獨資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 |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 |
340 |
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 |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 |
|
341 |
涉外商業性美術品展覽 |
批準文書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商務主管部門、海關 |
《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美術品進出口管理暫行規定》 |
|
342 |
文物商店 |
批準文件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 |
|
343 |
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
344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網吧)信息網絡安全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網絡安全管理軟件安裝證 |
公安機關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
345 |
館藏文物修復、復制、拓印資格認定 |
批復文件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 |
|
346 |
檔案中介機構 |
《廣東省檔案中介機構備案證書》 |
檔案行政管理部門 |
《廣東省檔案條例》 |
|
347 |
舉辦健身氣功活動 |
批準文件 |
體育主管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健身氣功管理辦法》(國家體育總局令第9號) |
|
348 |
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設立審批 |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
|
十七、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349 |
個體演員及個體演出經紀人 |
《個體演員、個體演出經紀人備案證明》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350 |
舉辦營業性演出 |
批準文書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 |
|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證》 |
公安機關 |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 |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
||||
351 |
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 |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
|
352 |
美術品進出口經營 |
批準文書 |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商務主管部門、海關 |
《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美術品進出口管理暫行規定》 |
|
353 |
升放未列入后置許可推送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單位資質認定 |
《施放氣球資質證》 |
氣象主管機構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 |
|
354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 |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
355 |
制造、銷售弩或營業性射擊場開設弩射項目審批 |
批準文件 |
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加強弩管理的通知》(公治〔1999〕1646號) |
|
十八、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356 |
無線電臺(站) |
無線電臺(站)執照 |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廣東省無線電管理條例》 |
357 |
從事規定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型式試驗以及專門為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提供未列入后置許可推送損檢測服務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 |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 |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管理規定》、《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規則》 |
|
358 |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 |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 |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辦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 |
|
359 |
設立認證機構審批 |
批準文件 |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
|
360 |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資格許可 |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資格許可證書》 |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督管理辦法》 |
|
361 |
礦產資源勘查 |
《勘查許可證》 |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
《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0號) |
|
362 |
土地勘查 |
地質勘查資質證書 |
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協會、地級以上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
《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 |
|
363 |
藥物臨床試驗 |
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證書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
《藥物臨床試驗管理規范》 |
|
364 |
動物診療 |
《動物診療許可證》 |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
十八、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365 |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資格審批 |
《資質認定授權證書》、《資質認定驗收證書》 |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辦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 |
366 |
測繪服務 |
《測繪資質證書》 |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
|
367 |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許可審批 |
|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國務院令第129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的意見》(廣發外字〔2002〕254號) |
|
368 |
工程監理企業 |
《工程監理資質證書》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
|
369 |
公路工程監理 |
《監理資質證書》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
|
370 |
水運工程監理 |
《監理資質證書》 |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 |
|
371 |
工程勘察勞務類 |
《工程勘察資質證書》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
|
372 |
工程勘察(除勞務類以外) |
《工程勘察資質證書》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
|
373 |
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 |
《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 |
|
374 |
工程設計類丙級及以下 |
《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 |
|
375 |
工程造價咨詢單位 |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 |
|
十八、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376 |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 |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 |
377 |
工程咨詢甲級 |
《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證書》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辦法》 |
|
378 |
工程咨詢乙級 |
《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證書》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辦法》 |
|
379 |
工程咨詢丙級 |
《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證書》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辦法》 |
|
380 |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 |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 |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 |
|
381 |
人防工程建設監理單位 |
《人防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證書》 |
人防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人防工程監理行政許可資質管理辦法》 |
|
382 |
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任務機構的授權 |
《計量授權證書》 |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計量授權管理辦法》、《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專業計量站管理辦法》 |
|
383 |
無線電設備發射特性核準檢測 |
《無線電設備發射特性核準檢測機構認定證書》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無線電設備發射特性核準檢測機構認定辦法》 |
|
384 |
經營涉及無線電頻率指配 |
批準文件 |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廣東省無線電管理條例》 |
|
385 |
無線電臺(站)的設置使用和呼號指配審批 |
無線電臺(站)執照 |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廣東省無線電管理條例》 |
|
386 |
研制、生產無線電發射設備進行實效發射試驗審批 |
批準文件 |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廣東省無線電管理條例》 |
|
387 |
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審批(省屬單位、中央駐粵單位) |
批準文件 |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廣東省無線電管理條例》 |
|
十八、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388 |
計量標準器具核準 |
《計量標準考核證書》 |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辦法》、《計量標準考核辦法》 |
389 |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等級證書 |
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協會、地級以上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
|
390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單位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單位資質證書 |
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協會、地級以上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
|
391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單位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單位資質證書 |
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協會、地級以上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
|
392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資質證書 |
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協會、地級以上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
|
393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等級證書 |
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協會、地級以上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
|
394 |
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企業 |
《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企業資質證書》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
|
十八、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395 |
涉外社會調查項目審批 |
批準文件 |
統計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涉外調查管理辦法》 |
396 |
涉外統計調查機構資格認定 |
批準文件 |
統計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涉外調查管理辦法》 |
|
397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
|
398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機構 |
資質證書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
|
399 |
從事一類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制造活動 |
《一類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制造許可證》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 |
|
400 |
從事二類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制造活動 |
備案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 |
|
401 |
從事放射性污染監測工作的機構 |
資格認定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
402 |
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制造、安裝和未列入后置許可推送損檢驗單位 |
許可證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 |
|
403 |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 |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證書》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
|
404 |
施工圖審查機構 |
《施工圖審查機構資格證書》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 |
|
405 |
旅游規劃設計 |
《旅游規劃設計單位資質證書》 |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
《旅游發展規劃管理辦法》 |
|
406 |
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 |
《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資格證書》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
|
十八、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407 |
從事進出境檢疫處理業務的單位及人員認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境貨物木質包裝除害處理標識加施資格證書》、《出入境檢驗檢疫熏蒸、消毒處理機構及人員核準資格證書》 |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
408 |
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設計單位 |
《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民防空防護設施設計許可資質證書》 |
人防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人防工程設計行政許可資質管理辦法》 |
|
409 |
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定點生產企業 |
試生產許可資質、《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生產安裝行政許可資質證書》 |
人防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生產安裝行政許可資質管理辦法》 |
|
410 |
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 |
《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資格證》 |
人防部門 |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 |
|
411 |
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 |
《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證書》 |
地震工作主管部門 |
《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 |
|
412 |
防雷裝置檢測單位資質認定 |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 |
氣象主管機構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
核心價值理念:為客戶持續高效貢獻最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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